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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对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领导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组织管理全区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名称等登记事项、审定、批准、颁发有关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证照并监督管理。 (三)组织监督管理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和经济违法声音行为。 (四)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五)组织实施全区各类市场经济秩序和规范管与监督,负责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登记注册。 (六)组织管理全区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组织实施全区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八)组织管理全区商标工作;组织查处商标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商标印制单位,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比机构。 (九)组织管理全区广告资格的审批,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违章广告行为。 (十)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对全区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领导业务工作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基建、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监督等有关工作。 (十二)指导挂靠的协会、消费者委员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三)承办省工商局和张家界市工商局、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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